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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快將廿三歲的年頭,
我才開始有把自己當人看待
才開始正視也許你們值得
也許我. 值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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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看不見自己的好,
覺得一點價值也沒, 失去了一點也不會可惜,
不會留下遺憾,
在過於漠視自己之後把周遭的善意都一拼給抹殺了
自我厭惡這回事真的很可怕,
擺脫不了的絕望感更甚
在泥濘中打轉走不出來卻連哭喊的力氣也沒有

這年來不在家的日子反倒是成長了一點點
開始相信有在等待我的人, 有想念我的人
那麼也許, 也許我不是那麼一文不值.
也許我值得留下來,
也許我有成為遺憾的資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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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文字圖畫有著很強大的能量
聽這歌哭了我半個多小時.
偶爾也, 覺得 I wanna be alive.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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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傲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